12月4日,大商所發布了修改《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的公告,對鐵礦石、棕櫚油期貨持倉限額進行了調整,分別自I2512、P2512合約起施行。
分品種看,對鐵礦石品種,此次大商所將鐵礦石期貨合約上市起、交割月前一月第一個交易日起、交割月前一個月第十個交易日起的持倉限額,由15000手、10000手、6000手分別下調至7500手、6000手和4000手。對棕櫚油品種,在一般月份(合約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四個交易日),如果單邊持倉量小于等于10萬手,客戶在棕櫚油期貨的持倉限額從10000手下調至5000手;如果單邊持倉量大于10萬手,客戶持倉限額從合約單邊持倉10%下調至5%。對于非期貨公司會員,調整后的持倉限額水平與客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