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嫁給已婚男子
竟然給原配轉賬天價 “離婚費”
這種聽起來只能在
影視作品里看到的場景
居然真的發生了?
福建石獅,一女子石某在產下一子以后,找到自己“男友”韓某的原配妻子楊某攤牌,稱只要兩人離婚,她愿意給予經濟補償200萬,還當場轉給原配120萬。
圖片來自網絡,非本文當事人↑
誰知道一年半過去
“男友”卻沒有離婚
石某一氣之下將二人告上法庭
要求返還120萬
石某表示,自己與楊某達成了“由石某支付楊某120萬,則楊某離婚”的口頭合同,并以楊某合同違約為由,請求判令楊某返還120萬及逾期付款利息。
經法院審理查明,石某支付的120萬元是以破壞他人婚姻為目的,再加上“男友”韓某和原配已經簽署了《離婚協議書》,目前正處于離婚冷靜期,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返還條件。因此, 石某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于理不合,不予支持。
同時,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本案中,韓某婚外情期間向情人的凈支付金額高達600多萬元,且并未經過原配妻子同意,對于該部分財產原配可以上訴,向情人追回。
判決一出
不少網友表示大快人心
今天有沒有看參寶?。?/span>大快人心,讓你破壞別人家庭。
劉今天不姓劉:最好的處理方法,錢拿了但是就不離婚,讓你人財兩空。
不給我用這個:這個結局真的太舒適了,就應該這樣,破壞了別人的家庭沒得好,不過這事中的男的怎么沒提,他也有很大問題吧。
也有網友提醒原配
小三給的120萬大概率
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那600萬里的
剩下的記得也要追回
海馬來自海里:這個男人給他情人轉了600多萬了,這120萬很大概率是夫妻共同財產,其余也該原配追回。
去碼頭整點薯條:漂亮,剩下480萬也應該追回。
海馬來自海里:這120萬也是原配老公給的,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為啥要還?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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