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北地檢署(簡稱“北檢”)26日起訴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移審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含柯文哲在內(nèi)的羈押中5名被告全數(shù)交保,而北檢針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提抗告,使臺灣“高等法院”29日撤銷原裁定,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
針對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發(fā)回柯文哲交保裁定,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回應,對此一結(jié)果深表遺憾與痛心。臺灣“高等法院”基于2點理由撤銷發(fā)回,針對逃亡部分,柯文哲已再三強調(diào)不可能逃亡,同時衡諸客觀情勢,不但沒有逃亡的動機,更何況原裁定已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柯文哲更沒有逃亡的手段,“在此等情況之下,倘還認為柯文哲會逃亡,可謂違背一般經(jīng)驗法則,實難服眾”。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并無取得任何不法利益,北檢起訴書中關于收賄僅以“某時地”進行指控,缺乏具體事證,根本沒有犯罪所得。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提及,撤銷發(fā)回第二點理由,臺灣“高等法院”質(zhì)疑具保金額“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忽略原裁定3000萬元重保已對柯文哲家庭造成極為沉重負擔。檢方在經(jīng)過4個月鋪天蓋地的搜查扣押后,已非常清楚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究竟有多少存款,如再強令增加巨額交保金,豈非在不具羈押必要性之情況下,未達羈押之目的誓不罷休?
最后,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強調(diào),全力支持柯文哲捍衛(wèi)自身清白,爭取公平審理之權利,并將于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依規(guī)定前往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