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多個老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希望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典型案例中,獨子貸款購房后去世,高齡母親無力承擔房貸,申請退還購房首付款獲法院支持。
頂端新聞記者從基本案情得知,邱某購買某地產公司開發的商品房一套,支付首付款172萬元,剩余購房款260萬元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月供合計1.4萬元。購房后不久,邱某離世。
邱某系家中獨子,其母任某系唯一法定繼承人。任某年事已高且無獨立經濟來源,無力繼續負擔房貸。任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及已還的購房貸款。
購房者選購商品房 圖源:新華社
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發生在多個民事主體之間,解除購房合同涉及購房首付款返還、貸款清結、權利注銷登記等一系列問題,需要某地產公司、某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及合同網簽備案部門的同意和共同協作配合。
審理法院積極邀請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通過各方努力,最終達成“解除購房合同,解除貸款合同,開發商退還貸款,辦理貸款結清,注銷房屋抵押登記及網簽備案,退還房屋首付款”的連環調解方案。
同時,考慮到任某系失獨老人,審理法院向某地產公司加強說理勸導,該公司同意免除任某應支付的違約金。調解協議達成后,審理法院進行了司法確認,并加強督導,各方均及時履行了調解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該案例時表示,由于子女的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并非由老年人訂立,在失去子女后,一些老年人受身體、年齡、經濟狀況等影響,面臨償還房貸壓力和房屋處置困難。訴訟中,如果不全面充分考慮交易情況和客觀條件而徑行作出裁判,往往難以實現最佳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分析該案的典型意義時認為,本案是老年人權益保護中做實調解、實質解紛的良好示范。人民法院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開展深入、細致的調解工作,即針對購房交易涉及的多個主體和多個環節,積極引導各方直面問題、研究可行方案,協調共同解決,為老年人量身定制一站式實質解紛方案,充分回應了老年人的重大關切,解除了后顧之憂。
來源:頂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