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10日訊(記者 石雨)今日,藍鯨新聞于業內了解到,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關于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
2024年8月,金融監管總局向業內下發《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其中提及,要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此次《通知》的下發,是進一步的動作落實,意在引導公司強化資產負債聯動,科學審慎定價。
《通知》首先提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定期組織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召開會議,結合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國債收益率等市場利率變化和行業資產負債管理情況,研究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有關事項,每季度發布預定利率研究值。
各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要切實加強宏觀政策和市場利率走勢研究,參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預定利率研究值,結合自身經營發展、資產負債管理等情況,定期開展預定利率研究。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加強趨勢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動態調整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險、分紅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最高值和萬能型人身保險最低保證利率最高值(以下統稱預定利率最高值)。
從具體要求來說,一是預定利率最高值取0.25%的整倍數。
二是當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連續2個季度比預定利率研究值高25個基點及以上時,要及時下調新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個月內平穩做好新老產品切換工作。
當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連續2個季度比預定利率研究值低25個基點及以上時,可以適當上調新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調整后的預定利率最高值原則上不得超過預定利率研究值。
三是在調整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的同時,要按照一定的差值,合理調整分紅型人身保險和萬能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最高值。
四是當市場利率、公司經營等情況在短期內出現重大變化時,要及時啟動相應決策機制,研究調整各類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
對于動態調整機制的設立,業內認為,這將考驗保險公司的綜合研判和分析能力,相應對保險公司提出了建立與該機制相適應的產品開發管理體系的要求,確保預定利率調整過程中產品開發、切換、停售、銷售管理、客戶服務等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通知》也明確要求,各公司要加強久期和利率風險管理,暢通資產端投資收益率向負債端定價的傳導機制,提前做好新產品開發備案、渠道合作、人員培訓等應對準備。
在產品精算假設方面,監管同時要求,要加強回溯分析,持續監測存量分紅險、萬能險賬戶資產負債匹配情況,對于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較高的存量業務,要依法合規主動采取應對措施,有效管理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提升可持續經營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召開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專家咨詢委員會例會,會上,業內專家就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發表了意見,認為當前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研究值為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