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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晚,日發精機(002520)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浙江日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日發集團”)于當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中國證監會2024年12月30日決定對日發集團立案。
起訴控股股東
資料顯示,日發精機主要從事數字化智能機床及產線、航空航天智能裝備及產線、智能制造生產管理系統軟件的研制及服務和飛機租售等運營服務。
2023年6月,因控股股東日發集團未能履行業績補償義務,日發精機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引發市場關注。事件源于日發精機2018年并購Airwork公司股權,日發集團作為業績承諾方未能兌現2022年業績承諾,也未依約進行補償。
具體來看,日發精機2018年向日發集團、杭州錦琦和杭州錦磐發行股份購買捷航投資100%股權,同時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交易完成后,日發精機通過捷航投資間接持有Airwork100%股權,交易價格為12.5億元,全部交易對價以股份支付。
根據日發精機與日發集團簽訂的《盈利補償協議》,日發集團承諾Airwork公司2018年至2021年扣非凈利潤分別不低于2050萬新西蘭元、2450萬新西蘭元、3000萬新西蘭元、3250萬新西蘭元。如Airwork公司在利潤補償期間實際利潤未達上述承諾利潤,則日發集團應按照《盈利補償協議》約定進行補償。
Airwork公司在2018年和2019年的業績承諾完成比例分別為98.72%、98.96%,日發集團也依約兌現股份補償。
受全球公共衛生事件影響,2021年4月26日,日發精機與日發集團簽訂《盈利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雙方同意對Airwork公司的業績承諾期進行調整,2020年不再進行業績承諾,而是將業績承諾期延后至2021年和2022年。
2021年,Airwork公司扣非凈利潤為467.25萬新西蘭元,業績承諾完成比例為15.58%,日發集團依約補償日發精機股份數達4765.46萬股。2022年,Airwork公司扣非凈利潤為-4374萬新西蘭元,未完成承諾數3250萬新西蘭元,差異數為7624萬新西蘭元,經測算,日發集團本次應補償股份數為1.06億股,應補償現金金額為2.31億元。
對此,日發精機向日發集團發送通知,要求其履行2022年度未完成業績承諾的補償義務。日發集團回函,以盈利補償協議第6.1款約定的客觀因素條款為由,要求調整或者減免其補償義務。
2023年6月,日發精機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8日立案受理。2023年12月1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案件,并于2024年11月作出一審判決。
判決書結果顯示,日發集團應向日發精機交付其持有的日發精機5000萬股,由日發精機以1元回購并依法注銷。如不能按時足額交付回購的股份,則應將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數折算為現金另行支付給日發精機。
日發集團出具《承諾函》表示會依據上述判決書履行業績補償義務,本次應補償股份數量為5000萬股,由日發精機以總價人民幣1元回購并予以注銷。
即將迎來7500萬股解禁
日發精機此前公告稱,公司部分限售股即將解禁上市,數量為7500萬股,占公司發行總股本的9.9967%,上市流通日期為1月13日。
公告顯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來自2018年重大資產重組發行的股份,即公司向日發集團發行的154733009股股份、向杭州錦琦發行的38025889股股份和向杭州錦磐發行的9506472股股份購買捷航投資100%股權。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東為日發集團。日發集團業績補償股份注銷數量累計為98628061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注銷數量累計為79733009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注銷數量累計為18895052股,因此,日發集團因本次交易所得剩余股份7500萬股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值得注意的是,日發精機連續多年出現虧損。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歸母凈利潤分別虧損15.30億元、9.03億元及6617.74萬元。截至1月10日收盤,日發精機股價報5.91元/股,總市值約44.3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