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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晚間,振華股份公告稱,公司總經理柯愈勝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其涉嫌短線交易振華股份股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其立案。
振華股份表示,本次事項系對柯愈勝個人的調查,不會對公司董事會運作及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柯愈勝將積極配合開展調查工作。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來源:振華股份2023年年報
根據振華股份2023年年報,柯愈勝,男,1963年4月出生,中專學歷,高級經濟師,現任振華股份董事、總經理。報告期內其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201.40萬元。
記者發現,此前在2024年3月21日,振華股份披露關于董事親屬短線交易的致歉公告稱,公司董事、總經理柯愈勝之子柯彥廷,在柯愈勝不知情的情況下,于2023年8月21日開通了《長盈智投策略服務》,由于開通該服務,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間,系統自動交易,導致了短線交易行為,經測算累計虧損2380.44元。
振華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經核實,確認柯彥廷先生的違規交易行為,系柯彥廷先生在未充分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未充分了解《長盈智投策略服務》(以下簡稱“該服務”)服務性質和操作形式的情況下于2023年8月21日開通該服務,柯彥廷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違規交易行為是在該服務開通后因系統自動交易而發生的,柯彥廷先生并未就開通該服務征詢柯愈勝先生的意見,期間,柯彥廷先生也一直未告知柯愈勝先生其開通了該服務以及有關事項,柯愈勝先生對柯彥廷先生因開通該服務導致的違規交易情況完全不知情。
2024年5月24日,柯愈勝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紀律處分決定書。
不過,柯愈勝提出了申辯,理由是此次違規交易事項系其親屬柯彥廷過失所致,非其故意為之,其對柯彥廷的股票交易行為不知情。違規行為未形成獲利,未對市場造成實際影響。違規行為發生后,已立即采取適當的補救、改正措施,關閉了相關交易服務軟件,并積極配合調查,不存在干擾、阻礙調查的行為。
然而,上交所認為,柯愈勝存在短線交易行為,違規事實清楚,其所稱不知情、無主觀故意、未形成獲利等異議理由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當事人所稱及時補救、配合調查等,系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對其異議理由不予采納。
因此,上交所決定對柯愈勝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振華股份主要從事鉻化學品、維生素K3等鉻鹽聯產產品、超細氫氧化鋁等鉻鹽副產品的研發、制造與銷售。二級市場上,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盤,振華股份下跌2.14%,收盤價為11.89元/股,總市值60.52億元。
作者:盧夢勻